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依你所述的情况,你父母是在为你包办婚姻,逼迫你与男方结婚的这些行为都是干涉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你与男方并未领取结婚证,在婚礼时候逃跑的,是正常的行为,并不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你父母收取的彩礼,在你逃跑后,应当予以退还。建议你与家人协商,解决问题。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彩礼是否应予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经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以返还。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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