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若对方同意与你离婚的,你们双方去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需要你们夫妻感破裂的证据,如你不能提供有力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首先、法院不可能帮你电话调解;其次、接听电话方身份也不好确认;再次、法律规定法院须按《民法诉讼法》规定的审判流程处理。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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