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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男女双方只办过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男方提出悔婚的彩礼是否可以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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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qaz123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婚姻问题]
发表时间:2013-5-18 15:35:48

你好,我想咨询下 男女双方只办过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女方不愿意跟男方一起生活,女方收取了五六万的彩礼没有任何陪嫁,现在男方提出悔婚的彩礼是否可以追要回来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建立的唯一法律途径,一般情况下,未登记结婚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婚姻法》相关解释: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给付的彩礼的,应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因为双方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需要在离婚的前提下,才能依法主张返还。并且,因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还须举证证明符合解释的规定才能主张返还,因此相对较少。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需要注意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返还彩礼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婚姻当事人为减少自己的麻烦,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对彩礼要慎重,最好通过双方信任的中间人给付,防止事后没有证据支持,一旦接受彩礼一方不予认可,可能会给给付方造成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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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5-18
律师解答
刘江律师
[四川达川地区]
是的,应当予以退还。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四川绥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7-7 1
律师解答
刘江律师
[四川四川省]
是的,应当予以退还。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四川绥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7-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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