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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又同居男方索要分手费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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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哼发色份32SSf
[福建惠安县]
[离婚纠纷]
发表时间:2013-8-7 9:01:25

男女双方离异同居了五年,男方平时爱打牌,性格脾气暴躁,现因女方不同意结婚,男方提出索要分手费10万,这期间他一直住在女方家,女方就不同意给钱,他就拿了女方家钥匙要住在家里。叫他起诉去法院起诉他说法院不受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男方索要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女方没有义务支付。既然未结婚,男女之间就仅仅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随时决定离开,财产各自的归各自,共同所得可以要求分割。如果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答应给另一方分手费,属于民事和解,具有合同性质,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法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保护。如果没有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主张分手费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随着观念的开放,男女未婚同居或者婚外同居的现象日渐增多。一旦双方关系恶化,在终止同居关系时,基于各种考虑,一方向另一方出具欠条的情形并不少见。此类纠纷多数当事人以息事宁人的态度自行了断,少数事后反悔被诉诸法院,而各地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认识各不相同,处理结果迥异。但从法理上看,分手费的性质应确定为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对同居期间经济关系计算后的补偿承诺,以及对一方精神损害契约式的赔偿承诺,即赔偿或补偿义务人以契约的形式向权利人承认某种义务的存在,系一种契约之债。如果一方愿意支付,法院会依法支持。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重要的是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解决财产纠纷。当事人起诉后,系根据民法中关于共有关系财产分割的原理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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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合同法》《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8-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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