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您作为您弟弟的监护人只能管理和保护您弟弟的财产,如果不是为了您弟弟的利益,您无权处分您弟弟的财产。虽然您是无权处分人,但如果对方在购买的时候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购买人可以善意取得该房产,您无权收回房屋。但是买房所得价款,只能用于您弟弟的日常开销。由于您x随意处分您弟弟的财产,其他兄妹可以向法院提出更换监护人的请求。如果您还想建议与您的兄妹好好协商处理此事。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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