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若因你与你们孩子生活欠债或因你治疗眼睛欠债的,属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对方与你共同偿还;其次,如离婚后孩子由你抚养监护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第三,因你眼睛不好,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你适当帮助;第四、对方有与第三者同居行为,属过错方,你有权请求对方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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