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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资不给 自己手里有她给打的条子 有日期 有签字 已经到了该给的时候 不给 打电话不接 也不回 现在该找哪个法律部门 详细说一下 谢谢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您先想办法联系对方,与对方协商处理此事。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建议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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