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针对你的提问分别回答:1、第二次已经服刑结束回家,又为第一次的事来抓他,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的案件有了新进展,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了或者是侦查有了结果可以提起公诉了。2、两次立案,分属两个案件,如果是一起判刑的,必须是两个案件的事实明确、证据充足,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一个案件已经明确,另一个还在侦查阶段的,可以先行判决的。3、检察院是否失责是要有证据证明的。对于你说的情况两次立案,一个已经判决一个还在侦查的,不能断定检察院有失责。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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