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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工厂关门,要我们签解除劳动协议合同,我们可以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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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dgwss412
[青海贵德县]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3-2-2 17:29:16

工厂决定关门,我们没签劳动合同,工资每月先发生活费,剩下年底结,上班接近三年,交一年养老保险。现在我们每月发的只是生活费两千,剩下的多少钱也没人和老板谈过,这样要他补偿的话怎么算?还有,如果已经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可以要求他补偿吗?谢谢了!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你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工资标准以实际工资计算,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补缴。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2-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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