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离婚快两年了,我和孩子父亲是协议离婚,当时协议上每月给孩子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共计1000,可他只履行了4个月,现在人找不到,联系不上,我想起诉他,可到时候他来一句没固定工作没固定收入,我该怎么办?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