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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安排工作员工被迫辞职,这种情况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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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浙江杭州市]
[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4-3-19 10:31:56

因为之前生病,所以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后来到公司后岗位已经被别人取代了,公司也没说要辞退我或者不发工资,但就是不给安排工作,员工被迫辞职,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得到解除补偿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继续到公司上班,如果公司一直不给你安排工作,仍然需要向你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将你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原来的工作岗位被替代,公司可以给你安排新的岗位或者调到其他部门工作,不给你安排工作的行为其实是在变相逼迫你主动辞职以免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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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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