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律师好! 我2010年从合肥市城管局处承包了其管辖下的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维修工程,当年底工程完工,并由市审计局审计完成。当2011年一月,拿着审计稿去找城管局索要工程款时,城管局以“2011年一月一日,淮河路步行街已经移交给合肥市商务局管理”为由,让我去找商务局要工程款。之后我去找商务局,结果商务局又以“交接时,城管局没有提到这笔维修费”为由,不与办理。以后的几年里,我数次去找以上两个单位,一直互相推脱,未能要到工程款。 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