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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您与医院之间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至于违约金,如果您没有经过培训,那么单位无权要求您承担违约金。建议您先与单位协商处理辞职问题,若是协商不成,建议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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