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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工作交了3600元押金,感觉被骗了,网上也有说这是骗局的消息了,找他不退给我,只有协议和收据,但收据是非常模糊的,刚开始是有签名没有盖章的就写了我的名字和钱数签字就写了一个字,后来我去找他让他给我写清楚点,他写的代理费多少钱然后就盖章了没经过我的同意,让我签字我没签,这种情况受法律约束吗?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单位收取劳动者财物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建议与单位协商要回财物,协商不成建议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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