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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您好,请问您我该怎么办?该用法律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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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dfg21424
[河北张家口市]
[工资报酬]
发表时间:2013-1-25 11:15:48

我是2012年应届毕业生,去年刚刚毕业正值青岛啤酒节,我是学经济学专业的,就找了一家传媒公司就职,主要从事啤酒节期间的活动策划和招商,到2012年12月底的时候就离开了这家公司,算起来一共待了四个月时间,因为公司不和我签订就业合同我就离开了。但是11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发给我,我曾经找过很多次,到现在我记录了一下有16次了,给我的答复是让我等着,说公司忙正给你做着工资表呢,等通知吧,放心不会不给你的。因为一月份我要考研没心思想这事儿,就想着考完试再说,就这样一托直到现在。请问您,我既没有劳动协议也没有什么证据,我想拿回自己的工资,我这种情况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你好!云法律网民商法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受法律保护,但是你必须有初步证据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提供工作牌、名片、上班签到表或者是发工资时银行的汇款证明等。你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双倍工资。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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