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应届毕业生,去年刚刚毕业正值青岛啤酒节,我是学经济学专业的,就找了一家传媒公司就职,主要从事啤酒节期间的活动策划和招商,到2012年12月底的时候就离开了这家公司,算起来一共待了四个月时间,因为公司不和我签订就业合同我就离开了。但是11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发给我,我曾经找过很多次,到现在我记录了一下有16次了,给我的答复是让我等着,说公司忙正给你做着工资表呢,等通知吧,放心不会不给你的。因为一月份我要考研没心思想这事儿,就想着考完试再说,就这样一托直到现在。请问您,我既没有劳动协议也没有什么证据,我想拿回自己的工资,我这种情况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