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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拖欠工资就是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合理情由且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情况下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但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不能采取人身威胁、伤害等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