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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这边确实有高温补贴的,但是各企业会根据自身情况予以执行,如企业不予给予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省人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杭州目前的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该文件是指导性意见,暂不具有强制性,但大多数企业在执行都能按照文件精神执行。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应该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到目前为止,浙江还没明确的高温津贴标准,历年来发布的也都是高温期间调整清凉饮料费的文件。所以在大家印象中,我们口中所说“高温费”其实就是指清凉饮料费。高温补贴不属于工资,用人单位须额外支付。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出,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的情形的,可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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