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2次骨折, 工伤保险不报销,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13159558700
[吉林吉林市]
[工伤事故]
发表时间:2016-5-29 12:07:28

我因左腿胫腓骨骨折工伤住院,2014年9月入院接受治疗在骨折处打钢板(第1次住院),14个月后再次入院取钢板(第2次住院)出院后20天内出现再次骨折,骨折位置还是左腿胫腓骨,再次入院接受治疗 (第3次住院) 第1次和第2次正常按工伤保险已报销,第3次工伤保险不与报销。 通过医保中心咨询说医生写出院小结本人已治疗痊愈。 医保中心人员指出小结内容如下: 于2015-12-10在全麻下行骨折内固定装置术,术中顺利,术后X线片:固定钢板及螺钉完整取出,骨折愈合良好,骨质连续性良好,关节间隙良好,病人达临床治愈后出院,出院半个月后行走不慎滑倒摔伤小腿。 想咨询内容: 1: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2:取出钢板后有没有恢复期,恢复期需要多长时间 3:医生小结有没有问题

律师解答
[北京市辖区]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你的表述,医生的小结没有问题,建议你好好休养,康复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的休息时间以医嘱为准,建议你与单位协商沟通,如工伤休养时间不够,可以向单位请病假。

   一般确认是工伤中,工伤鉴定等级出来后,根据鉴定的等级索要工伤赔偿,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所在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相应月数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按所在省规定的标准支付。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单位支付。

   《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长期病休期间仍需凭病假建议书办理续假手续。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或劳动人事部门,应定期对长期病休职工进行复查,复查间隔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一般长期病假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 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5-29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