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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请假回家拿东西,途中出了车祸,属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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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上海市辖区]
[工伤事故]
发表时间:2014-6-6 15:25:06

你好,我因为上班忘记带客户资料,向经理请假回家拿一下,经理同意了,但是我在回去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请问这算不算工伤啊?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因忘记客户资料而请假回家,并经公司领导同意,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受害人可以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要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并且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自己不是主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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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6-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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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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