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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死亡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你父亲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而是在住所死亡的,因此,不能按工伤计算。但是,该老板将你父亲邀请到工地,有义务帮助处理该事,因此,给予适当的补偿也是应该的。你们可以和该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以雇用关系中雇主没有尽到相应的劳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另外,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宜先火化你父亲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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