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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强制通知书》可以当场交付。如果你觉得对方的行为不合法,可以向上一级工商部门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广西省财政厅《广西省暂扣、封存物资收据》,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查封、扣押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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