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欠款不给,找不到人,怎么办?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山东临清市]
[经济诈骗]
发表时间:2013-9-12 14:10:48

我有一个客户,今年8月底的时候要了几千元钱的货, 他是外地的, 那次要货给我打过来了,9月又要了一万多元的货, 他说他货发走后给我打钱, 但是没有打,后来过了俩天 又订了1万元左右的货,他说这次货发走后,给我钱, 但是我把货弄好后,他又说得等个俩三天, 我没有给他发,现在给他要钱呢,他的意思是不想给, 我该怎么办? 不认识他的人,也没有地址, 只知道他在的市,电话,可以起诉吗? 今天打电话,是别人接的,他说打错了,根本没有跟我联系过,还说那个手机一直在他手中,根本没有和我联系过,这种是不是诈骗行为? 报案吗?我是属于乡镇的,在镇上报案,还是市里报案,警察会立案吗?

律师解答
[四川达川地区]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属于诈骗行为,你可以向警方报案。可以在你所在的乡镇报案,也可以去对方所在市报案,最好到对方所在市报案,便于公安机关搜集证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 以诈骗罪论处。行为人在客观上没有付款行为,主观上没有付款的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有诈骗故意。具体是否构成诈骗罪还需要综合全案认定。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律师咨询  离婚协议书范文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云法律

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北京循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9-12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