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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业主,之前与中介方及买方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现在我不想与买方交易了。合同中有一条: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交易不能进行三方互不违约,定金无息退还。 因为我的合同已经备案了,根据国家政策,已备案的合同不能更名。所以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主张合同无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