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你们按合同约定的处理,如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按你表述,你已做了委托公证,在三个月内,中介及买方可以拿上你的委托公证书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是中介或买方错过过户期限,理论上应该由他们承担过错责任。希望你再与中介沟通协商处理,如中介一定要你马上去处理过户事宜会给你造成损失的,你可以要求中介或买方支付你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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