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有人在我这借钱当时是拿房产抵押的,是五分利息,现在他没有钱还我,我能收他的房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黑龙江哈尔滨市]
[合同纠纷]
发表时间:2015-12-16 11:01:08

你好 我是小贷公司的 有人在我这借钱当时是拿房产抵押的,是五分利息,现在他没有钱还我,我能收他的房子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抵押合同是要登记才有效的,如果当时您与对方约定的抵押合同并没有做抵押登记,那么您并不是对方房屋的抵押权人,您就无权要求以房抵债。建议您早日与对方办理抵押权登记,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是对方不同意,您可以根据你们到时的抵押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完成登记义务。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2-16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