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新近员工擅自拿走营业款我该怎么办?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河南郑州市]
[刑事诉讼]
发表时间:2014-2-10 9:16:28

年底我这缺人,这个男孩过来应聘,我就确定了让他来,我把身份证暂时扣押到我手里了,直到影印店开门,我去复印了复印件,把身份证还给了他,我把身份证复印件放在吧台忘了拿走了,他晚上半夜拿走了白班和夜班他走之前的所有营业款大概5000余元,我现在报警,警察说让我去找找看,找不到了第二天早上去派出所报案,要确定他拿走了多少钱。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该员工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你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证据,包括监控视频、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当天的收银记录等。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如果缺少案件线索,没有嫌疑人身份信息,这种案件难告破。另请注意,扣押他人身份证不合法。《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要求:(一)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1.职务包括职权行为与普通业务行为。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职务是一项工作,不能与职权划等号,也就是说,不能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纯理解为利用职权的便利。这里的职务便利,应该包括利用从事具体的业务活动的便利。如果把职务与职权混同,势必会缩小职务侵占罪的范围。第二,职务是一项由单位分配给行为人持续地、反复地从事的工作,即职务具有持续性、稳定性的特点。如果是单位临时一次性地委托行为人从事某项事务,行为人趁机实施侵占行为的,一般不宜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的职务侵占罪,一般此类行为应认定为侵占罪。就“职务”的外延来说,一般包括主管、管理和经手单位财物几种情况。此外,只有行为人利用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对单位财物的一定权限而实施的侵占行为,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的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从而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二)行为人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此处的“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方式包括了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离婚协议书范文  

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2-1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