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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懂事和对方约架,被打成重伤,他们签订的生死状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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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山西太原市]
[刑事诉讼]
发表时间:2014-8-12 15:59:52

我儿子才15岁,小孩子不懂事,在学校顽皮,和别人约架斗殴,还学着电影里签订了生死状,在和对方小孩(14岁)打架斗殴的过程中,被对方打成重伤,请问那个生死状的免责是否是有效的?能找对方赔偿吗?

律师解答
潘帅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小孩子不懂事,签订所谓的生死状是无效的,即便是成年人之间签订诸如此类的免责协议,都是无效的,人身伤害不能通过协议、约定等方式进行免责。你小孩被打成重伤的,对方可能涉嫌犯罪,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对方监护人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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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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