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想问问以下情况A方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河南滑县]
[刑事自诉]
发表时间:2014-5-7 15:40:49

在我们县城有一个大型农贸市场,位于贸易路上,营业时间为凌晨四五点至上午12点以前,市场上有一辆拉菜的大车(A方),长时间停在路旁,占路一米多宽,未设任何警示标志,四月底的一天凌晨三点左右,由于能见度低,致使一居民骑车碰到其车尾部至伤,在这起案件中A方是不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律师解答
[福建福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由于货车停放占道而导致骑车人而受伤,并不能直接认定对方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农贸市场的道路也属于行车道路,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如果对骑车人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的结果,可以认定交通肇事罪,当然,如果多数人因此而重伤、死亡的,可以认定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首先,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

    其次,货车停放的行为及造成骑车人受伤,符合交通事故相关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由于货车违反交通规则,任意停放,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最后,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的、《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上述情形中,货车停放在路边的行为,并非是故意追求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应当是认定是过失犯罪,而符合的只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必须要造成严重的后果,才能定罪。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


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5-7 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