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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的随身物品大概什么时候能归还给嫌疑人?公安局破案的最终期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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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浙江杭州市]
[刑事自诉]
发表时间:2015-7-31 10:06:15

嫌疑人被保释出来交了保释金,嫌疑人的随身物品大概什么时候能归还给嫌疑人?是不是要等公安局破案之后才可以取回?关于这样的诈骗案法律给公安局破案的最终期限是多少?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扣押的现金和其他物品,只要是与犯罪行为没有关系的各种物品都应该在结案后退回。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时常一般为3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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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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