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您好! 我70多岁了,妻女在澳洲,目前失联已多年,情况不明。因年事已高,有一个远亲照顾我,我也比较信任他。但我也有其他亲戚干挠我,意在财产。我还有一个很信任的朋友。 现在朋友和远亲一起帮我管理我的财产。 但我知道,一旦我失去行为能力,这个模式就会不能维持,在意我财产的亲戚将侵入。 我想用法律文件来确保朋友和远亲一起帮我管理我的财产直至我死后,禁止其他亲戚插手他的事务。我死后这些财产我有另行处理。 这类似于本人指定当自己无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 请问在法律上可行吗?需要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