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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借了我朋友前,现在人消失了,我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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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福建福州市]
[债务纠纷]
发表时间:2013-10-31 16:46:39

去年8月,借给一位认识的网友6000元,其中有4000元是当面给他,剩下2000元是通过银行转账,均没有借据。现在一年多过去了,他一直没有还,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我现在手头有当时借钱的短信截图,还有银行转账记录,知道他的银行卡号及姓名,如果我在当地派出所报警的话,警察会予以受理并立案吗?如果不受理不立案,那我只能通过法院起诉追回欠款吗,但是我只知道他的名字,请问我能先到派出所查询他的家庭住址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不属于诈骗,属于一般民间借贷纠纷,派出所一般不会立案受理。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借款。私人到派出所查询别人的家庭住址,派出所是不受理的,你可以先到法院立案,让法院开具调查函,然后再去派出所调取对方的家庭住址。如果是诈骗罪必须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此目的并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财物的不构成诈骗罪。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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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民事诉讼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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