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对夫妇在公交车上捡到了1个黑色背包(包里有1些证件,电脑,苹果手机5S,钱包),趁人不注意背走了,失主反应过来时,回去找没找到,后来去公交公司查录像,查到了在什么地方下车,多次奔波发现是与失主住同1个小区,然后就在小区里贴了寻物启事,希望那对夫妇可以归还,并重谢,后来在小区的监控中心确认了俩夫妇的样貌,查到了房号,决定去找他们时,却不在家,无奈只好等,等到晚上快十点了,他们回来了,就带着两名保安1起去他们家找他们,好做个证,他们说东西明天中午来他家拿,可是到了第2天中午去他家找他们时,只把背包里的电脑和证件还了,手机和钱包没有还,失主问为什么不还手机,就算钱不还也没关系,我不要钱,他说,手机我给别人了,再说了,你在贴寻物启事时有没有说要还什么东西,经过1番讨论,再加上他们家来客人了,无奈,只好走了。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把东西要回来,又可以不让夫妇面子受损,请律师帮忙出好点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