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将企业设备抵债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福建福州市]
[债务纠纷]
发表时间:2014-3-18 10:26:28

对方企业欠我五十万元无法偿还,将设备抵债给我。他的厂房是租的,我想在原地生产。他有很多的债务,我们公司的债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他的债主找我,我可以用抵债协议证明设备归我所有吗?这种协议是否有效?请专家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企业法务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发生的,破产管理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这种协议是无效的,法院可以依法追回该财产,进行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欢迎到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在线咨询qq

参考资料:《企业破产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3-18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