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你的提问分别回答:1、你们之间是有协议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想要拿回这钱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除了一些必要合理的开支之外,对方应当返还。在委托他人办事要注意几点:a、如果对方是国家工作人员,这种行为就涉嫌行贿受贿。B、委托他人办事要看具体的情况,有些事确实难办不能解决的,双方要协商好。C、委托他人办事,办事的人很有可能是诈骗,目的是为了索取钱财,谨防上当受骗。2、如果对方确系把钱用于自己消费,没有为你办事,这种行为涉嫌诈骗,你可以报警处理。3、你借对方的手机之后拿来作抵押要求对方还钱。现在对方报警了,建议与对方好好协商解决说明原委,手机是要归还的。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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