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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商家协商,如果商店收到了补贴款而不愿意支付给你,属于不当得利,你可以起诉商店。根据国家政策,2008年10月,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山东(含青岛)、河南、四川三个试点省份继续实施的同时,将内蒙古、辽宁(含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为了保持政策公平,家电现象在各地区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实施地区农民购买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直接补贴农民消费者。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均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实施地区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补贴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制定。200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新疆、吉林、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起开展家电下乡工作。”2009年3月,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中规定:“扩大家电下乡品种,增加到10类。在全面落实现有补贴品种的基础上,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产品由各省(区、市)从中自主选择两类实施的政策,调整为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同时,在增加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补贴产品”“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一台增到两台”。到2013年1月底,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已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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