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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请问在买卖债务方面如何可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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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湖北武汉市]
[债务纠纷]
发表时间:2015-5-8 10:12:23

侓师你好,请问在买卖债务方面如何可以避免纠纷

律师解答
[上海上海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如果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去签订,事先约定要双方的责任、权利以及义务等相关内容,以及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是选择仲裁还是起诉等。只要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内容去签订买卖合同,即便到时候不能避免纠纷,也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云法律网在线律师。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一百三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第一百三十七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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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5-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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