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我在上海工作,被一个外地人,打成轻微伤,现在肇事者逃逸,我本来想通过法律的途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JackieMao
[上海市辖区]
[人身伤害]
发表时间:2017-4-17 18:31:47

你好,我在上海工作,被一个外地人,打成轻微伤,现在肇事者逃逸,我本来想通过法律的途径在上海起诉他,但是咨询过几个律师,他们说上海法院可能不受理外地人的案件,他们建议我去肇事者当地去起诉,希望你们能够帮我解决我的困惑!!!邮箱 jackie_mao@yeah.net 电话 18616368495

律师解答
[上海上海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法律理论上讲你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但司法实践中因肇事者逃离事发地,由住所地处理操作会更加方便。具体你可以去事发地法院向立案庭法官咨询确定,在诉讼实务操作中有些个案我们也会先与法官沟通。其次,建议你保留就医所花费的各类费用的凭证及误工凭证,这是你提出损害赔偿的依据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执业机构:上海英泽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7-4-17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