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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邻居的工人给我帮忙,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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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judi430
[北京市辖区]
[侵权责任]
发表时间:2013-5-4 22:47:59

我问一个做水泵安装生意的邻居,他家是否有切割瓷砖的工具,他说有,并且让他所雇用的工人来我家帮忙切割。工人来后,我发现机器不对,提醒他,不适合切割使用。他回答没问题,可以使用。结果机器刀片断裂,弹出,划伤了工人眉毛上部。我及时送该工人去医院检查,并支付了医药费1000多元。随后又买东西探视。邻居一开始也说不用我再去了。但是,后来工人说看不清,又去医院检查,并做了手术,现在花费医药费9000多元。邻居要求我来承担全部费用,请问,是否合理?这件事情中我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虽然有过提醒,但是一方面很难有证据证明,另一方面你在发现对方所用机器不对后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绝接受帮工,又因为是无偿帮工,所以你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义务帮工,是指为了满足被帮工人生产或生活需要,帮工人自愿、无偿地短期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的事实行为。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现象在我国的现实生活尤其是农村社会中非常普遍,通常帮工人与被帮工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朋友关系或者邻居关系。它具有无偿性、临时性特征。而且,帮工活动中,帮工人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只是单方给付。帮工人虽然是自愿、无偿提供帮工活动,但其仍然是为被帮工人的利益而行为的。由此可见,无偿帮工的人身损害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在无偿帮工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被帮工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不以其对损害结果具有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只要帮工人从事帮工活动致人损害或者受到伤害,被帮工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补偿责任。本案中,你作为被帮工人是实际受益者,因此与帮工人之间形成义务帮工关系。在义务帮工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不考虑承担责任的被帮工人有无过错,只要义务帮工人从事帮工活动致人损害或受到损害,被帮工人就应当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如果帮工人存在重大过失,可以适当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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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民法通则》
执业机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5-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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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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