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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派员工去学习,本来只交480,现在我辞职扣我2000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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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上海市辖区]
[工资报酬]
发表时间:2014-6-14 22:49:30

老板让我们去学习'费用480'他说以他的名义我们少花了两千块''但是要做满两年'不去学就把我们辞退'现在我做满两年了'老板却说是从学习之日算起'就只有半年''还差一年半的时间'都是口头协议也没有给我们签合同''如果我辞职老板就要扣我们两千块钱'这样合法吗?(学习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是480的学费'那只是校方做的活动而已.根本没有两千四百八一说法')

律师解答
杨云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们公司提供专项劳动培训学习机会的,一般不允许向员工收取培训费用,即便收取,也应当有书面协议,其未订立相关书面协议的,不得变相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建议与你单位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还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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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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