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将车子单位与驾驶人一起作为被告。因为公车管理应当是严格的,严禁公车私用,单位未尽相关的管理义务,存在过错,应当与驾驶人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就其承担的部分向驾驶人追偿。如有其它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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