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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五点半,我父亲开着农用三轮车去县城赶集(无牌无证),正常行驶中被后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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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哈哈哈哈
[山东济南市]
[交通事故]
发表时间:2017-3-23 18:17:10

早上五点半,我父亲开着农用三轮车去县城赶集(无牌无证),正常行驶中被后面一个小轿车追尾,交警事故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们负次要责任,我父亲住院花了3千块左右,对方一直不给说法也不协商赔偿问题

律师解答
陈强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警方已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然后你们按责任认定书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按你的表述,你父亲已住院治疗康复,首先建议你们协商沟通处理,如能协商时但建议签订有律师帮你起草调解协议书为妥。如你们协商有困难的,可以让警方帮你调解处理,或者起诉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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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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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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