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我是车主,老婆是驾驶员,我的车在崂山区被追尾,交警现场认定对方付全部责任,对方保险公司来现场没有对事故双方如何赔偿做任何协定和告知,给我的车辆定损后直接将款打到对方账户上,可是对方不支付给我,过了三天对方的手机就停机了,我该怎么起诉?是否将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你去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诉讼流程一般是:1、准备材料,写民事诉状,证据清单、赔偿清单;2、到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立案,交费;3、取得法院受案通知书;4、等法院开庭传票。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被告主要是:1、机动车驾驶员;2、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3、承保机动车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4、机动车的挂靠单位。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法律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