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带走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该如何维权?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bigcity
[浙江杭州市]
[公司运作]
发表时间:2013-7-11 10:02:01

我们公司的一个业务主管离职了,他把之前在我们公司积累的所有联系的那些客户资料都带走了,这是侵犯商业秘密吗,简直太没道德和职业素养了,这样搞在哪里都做不好,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怎么通过法律途径惩罚他?请律师支招。

律师解答
[四川达川地区]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是未采取保密措施的客户信息一般不能认定为商业秘密,如果是已经被公司采取一定保密措施的公司常年的合作企业及其信息被员工带走并使用的,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你公司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追回并主张损害赔偿。即使不属于商业秘密,你公司也可以以违法公司管理规定为由要求员工将所有客户信息返还,并依照员工守则对其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含两大部分,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经营秘密又包括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经营方法等。并非所有的客户资料都能成为商业秘密,客户资料构成商业秘密应当具备几个条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一本电话薄或企业名录说是企业的商业密码,那是不成立的。只有通过自己搜集、整理、加工,使其具有不为公共所知悉的独特性,这样的客户资料才能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些客户资料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3、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这一点至关重要,企业必须把这些客户资料做为秘密并且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制度、保密培训、保密措施手段、保密协议等。如果企业没有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那这些客户资料就不构成商业秘密。遇到企业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你公司应该依法维权。


欢迎到云法律网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云法律  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助手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执业机构:北京循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7-11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