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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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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上海市辖区]
[公司运作]
发表时间:2013-9-2 11:07:27

我们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变了,需要做工商变更吗?哪些情况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通知债权人吗?名称变了之后公司以前签订的那些合同还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浙江宁波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企业法务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以,你公司改变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应当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应当通知债权人,公司名称变更前的合同和债权债务关系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工商变更登记要注意的事项有:一、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二、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三、登记主管机关在核准企业法人减少注册资金的申请时,应重新审核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四、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核准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五、企业法人在国外开办企业或增设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六、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企业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办的企业应当申请开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企业应当申请注销登记。七、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八、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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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9-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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