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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对方公司不存在优先权。合同到期后,如果你公司不同意续签的,合同即终止。一般来说,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只是普通的委托合同,不是租凭合同,没有优先权,双方可以约定优先考虑对方签订合同,如无此特别约定的,合同到期后,即终止。《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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