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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其他股东想继续经营公司,可以协商由其购买你们的股份,或者将股份转让他人并到工商部门做股权变更登记。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已经达到破产程度或者出现其他可以注销公司的情由,其他股东不愿意购买你们股份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 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 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 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规定债权人未申请清算的是公司股东申请强制清算的前提。综上所述,在没有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而且人有阻碍或者故意拖延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类情形出现应当进行强制清算:一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的和股东会会议决定解散的;二是股东会决议由法院强制清算的;三是公司成立的目的达不到或丧失的;四是公司股东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五是公司注册登记后6个月内不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止营业超过6个月的;六是主管机关命令公司解散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法人营业执照的。七是裁判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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