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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7-11 20:35:12
经营养殖场,环保治理水源进行养殖场拆迁补偿,当时在政府在场父母同意情况下我签了收款协议,补偿款也都打到我的名下,现在父亲要起诉离婚,并要求把钱都拿出来平分,父亲有权利这样做吗?
律师解答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现你父亲起诉离婚,当然可以要求对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处理,除非你父亲在婚姻期间有明显过错,那么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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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7-12
律师解答
这笔款属于是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有权利进行分割,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北京祥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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