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我是再婚男,和一女士长期居住4年之久,在这期间没有扯结婚证,她在我住处也用了不少钱,现在她再她干活的地方又找了一位男的,我有理由干涩他们吗?我可以找她拿回一部份我的钱吗,并且她还在背后说我不好听的话。谢谢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属同居关系,对方有权利再找其他异性做朋友,这是对方的人身自由,你无权干涉,其次,你们同居期间的吃用方面经济问题,你们可以协商沟通解决,理论上没有明确约定的属赠与行为,你也无权再向对方要求返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