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学校要求父母出具保证书,这个保证书有效力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山东滕州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4-22 13:36:13

学校组织春游,但是要我们报名的都要回家拿到父母写的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大意是出了事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父母自行承担!这合理吗?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
王婷律师
[重庆市辖区]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学校作为春游的组织单位,负有对孩子安全进行保障的义务,其让父母签订保证书的做法并不能免除其对孩子负有的安保义务,因此一旦造成孩子的人身伤害,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况且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不能通过保证书、合同或者协议而免除的。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


参考资料:侵权责任法
执业机构: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4-22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