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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年10月份左右在本田摩托车店交了5500的定金打算买一辆价值14500的摩托车。但是由于工作的原因一直就没有去学车也没有去买车,所以拖到今年的5月份,现在想去退钱的时候,人家说只能退3000,剩下的2500不能退了。我现在手里只有一个押金5500元的收据,收据里只有收钱人的姓名,没有身份证号,也没有其他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我该怎么办才好?剩下的2500有退钱的可能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注意区分收据上是押金还是定金字样,如系押金,可以要求全额返还,如系定金,无权要求返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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